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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新聞
[ 2017-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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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開發回饋金 重複課徵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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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開發回饋金 重複課徵解套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2017.12.15

修法增列免繳條件實施

  台中工業區擴建、整修時,需重複繳交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廠商抱怨嚴重影響投資意願,經立委張廖萬堅多次召開協調會爭取,農委會增列免繳回饋金條件,昨正式實施。他說,包括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千家廠商投資困擾終獲解決。

上千家廠商投資困擾解決

  張廖萬堅說,台中工業區開發近四十年,民國八十九年完成整體開發,廠商當時已繳交相當費用給管理單位,但老舊廠房面臨擴建與整修,得依「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再繳一次,無疑是重複課徵,不利廠商擴大投資,也與產業升級政策相互扞格。

  他又說,包括大立光在內有上千家廠商受影響,去年十二月底邀集農委會及經濟部工業局共同研商將回饋金調降為二%,並責成農委會研議修改辦法,之後再經行政院協調達成共識,他九月面見賴清德院長,陳述廠商投資困境,賴揆承諾二個月內解決。

  張廖萬堅表示,未來已依農業發展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繳交相當回饋性質之金錢或代金之土地面積,得免繳交回饋金,為重複課徵解套,可帶動工業區廠商翻新舊廠房,增加新投資的意願,促進台中市產業發展。

  農委會表示,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除增列免繳條件外,修正辦法也規定回饋金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收取,正式與水土保持計畫脫鉤,讓回饋金可依實際開發利用許可面積計算,也更便利廠商進行相關申請程序,修正辦法十四日正式實施。

  台中工業區廠商協進會說,當年繳交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的比率是一%,擔心會不會本來要繳六%,以後只扣掉先前繳的一%,還是要繳五%,若是如此,根本無關痛癢。

  廠協會也說,台中工業區開發多年,不少土地已經易主,新法是整體工業區都適用,還是要看扣繳義務人而定,這些問題都希望主管機關能夠說明清楚,不要讓廠商空歡喜一場。

【記者黃鐘山、張菁雅/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