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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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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辦-已完成】板橋江翠水岸特區(C單元)自辦市地重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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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重劃科
電話:0-29603456 分機3493
一、都市計畫
(一)100年02月17日發布實施主要計畫。
(二)100年02月18日發布實施細部計畫。


二、開發範圍
本自辦重劃區座落於新北市板橋區,範圍包括新北市板橋區幸福段、大庭段及國光段之部分土地,其範圍四至如下:東以大漢橋西側為界,西以板橋國中東側為界,南以板橋都市計畫區為界,北以環河路南側為界。


三、開發面積
總面積約16.37公頃。


四、土地使用計畫
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約7.36公頃,包括公園1.43公頃、綠地0.44公頃、停車場0.50公頃及道路用地4.99公頃,佔範圍面積40.09%;機關用地0.30公頃及變電所用地0.60公頃,餘8.11公頃為可建築土地。


五、開發效益
(一)地籍完整:重劃後每筆土地均臨道路,且無畸零地,可即時興建房屋,預計將提供可建築用地面積約8.11公頃。
(二)公共設施完善:重劃完成後,區內各項公共設施均設置完成,可提高生活居住環境,建立優美舒適的住宅空間。
(三)減輕政府財力負擔: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約7.36公頃,節省政府徵購用地經費約42.85億元。
(四)充裕地方財政:完善公共設施並促進土地有效利用後,當可增漲土地價值,豐厚地方稅源。


六、開發作業進度
(一)成立籌備會:99年1月4日
(二)核定重劃範圍:99年1月4日
(三)重劃計畫書公告:100年4月1日~ 100年5月2日
(四)第一次會員大會:100年5月16日
(五)核定第一次會員大會紀錄及成立重劃會:100年6月15日
(六)土地改良物拆遷補償公告:
   1. 100年11月9日~ 100年12月9日
   2. 101年5月9日~ 101年6月8日
   3. 101年7月2日~ 101年8月1日
(七)公告禁止或限制期間:101年1月1日~ 102年6月30日
(八)核定工程預算書圖:101年6月21日
(九)工程開工及進度:
   1.101年6月29日開工
   2.104年3月30日至105年2月5日及109年
    3月10日工程驗收完竣
3.105年10月21日及109年3月10日公設移交接管完竣
(十)重劃前後地價評定:101年12月4日
(十一)土地分配公告:103年6月11日~103年7月11日
(十二)土地登記:105年1月19日
(十三) 私有土地點交:108年12月30日
(十四)財務結算:108年5月7日至108年6月10日
(十五)重劃報告書:109年6月29日
(十六)解散重劃會:109年8月17日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2023.12
https://www.land.ntpc.gov.tw/cp.aspx?n=8792